关键字:测试项目、仪器名称、不挥发物总迁移量恒重仪、透湿仪、透氧仪、水蒸气透过率、气体透过率
《中国药典》"恒重"凡例 - 定义、操作程序与判定规则
发布时间:
2026-07-07
中国药典(ChP)- 恒重凡例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四部 通则 "恒重(Constant Weight)凡例"
规定药品及药包材检验中"恒重"的定义——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称量的差异不得超过规定限度(通常为0.3mg),以及干燥温度、时间、冷却条件等操作要求。是药包材不挥发物、残渣量恒重判定的之法律依据。
《中国药典》"恒重"凡例——定义、操作程序与判定规则
适用标准引用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(现行版,如 ChP 2020 / ChP 2025)四部 凡例:"恒重(Constant Weight)"条款
关联检测项目:干燥失重(LOD)、不挥发物测定、蒸发残渣、炽灼残渣、总迁移量恒重处理
一、"恒重"在《中国药典》中的定义
《中国药典》四部凡例中对"恒重"的定义为:
除另有规定外,"恒重"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称量的质量差异不超过 0.3 mg,并在规定温度下干燥至恒重或更长时间。干燥失重通常采用 105℃(或按品种项下规定温度),炽灼残渣采用 500~600℃(或按品种规定)。两次干燥后称量应在相同条件下冷却至室温后进行。
该定义是以下标准方法中"恒重判定"的法律来源:
ChP 通则 0831 干燥失重(Loss on Drying)
YBB 00132002 不挥发物测定法
YBB 00342002 蒸发残渣测定法
GB 31604.8 总迁移量测定(恒重部分等同引用此概念)
二、《中国药典》恒重标准操作程序
以下为药典凡例及通则 0831 所要求的典型恒重操作流程(干燥失重/不挥发物用),非原文照录,为操作归纳:
🔹 Step 1 --- 空皿恒重
取洁净、干燥的扁形称量瓶或蒸发皿;
置于规定温度(通常 105℃)干燥箱中干燥 约2h;
移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(通常 30~60 min,环境湿度应尽量低);
称量;
重复"干燥 → 冷却 → 称量",至连续两次称量差值 ≤ 0.3mg,记录为空瓶恒重质量 m₀。
🔹 Step 2 --- 加样 / 加残渣(依检测项目)
干燥失重:加入定量供试品,称得样品+瓶质量 m₁;
不挥发物 / 蒸发残渣:取定量试液(或浸泡液)于已恒重蒸发皿中,水浴蒸发至近干,再按 Step 3 干燥。
🔹 Step 3 --- 含样干燥及恒重判定
将含样品/残渣的器皿放入 105℃(或品种规定温度)干燥箱;
干燥 规定时间(首次通常 2~3h);
迅速移入干燥器中,加盖冷却至室温(防吸湿);
称量,记录 m₂;
再次干燥(通常 1 h)→ 冷却 → 再称量;
比较相邻两次称量结果:
若 |mₙ − mₙ₋₁| ≤ 0.3 mg → 判定为恒重,取最后一次质量为 m₂(恒重);
若差值 > 0.3 mg → 返回第 5 步继续干燥‑冷却‑称量循环;
按规定公式计算:
干燥失重(%) = (m₁ − m₂) ÷ (m₁ − m₀) × 100%
不挥发物(mg) = m₂(恒重) − m₀
🔹 Step 4 --- 平行实验与空白
同批做 ≥ 2 份平行供试品;
如涉及浸泡液/模拟液,须同步做空白(未接触样品的纯模拟液)恒重,结果扣除空白值(YBB/ GB 31604.8要求)。
三、关键控制要点
要素 | 药典凡例/通则要求 | 实际操作注意 |
|---|---|---|
恒重阈值 | 连续两次质量差 ≤ 0.3mg(除非品种另有规定) | 不得自行放宽;ERT 默认设 0.3 mg |
冷却条件 | 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,通常要求低湿环境防吸湿 | 推荐 RH<40%,ERT 冷却室 RH<20% 更优 |
干燥温度 | 按品种规定(常为 105±2℃ 或 100~120℃) | 需使用经计量合格的干燥/恒温设备 |
干燥时间 | 首次干燥至"近似恒重附近",后续每次约 1h(可视样品调整) | 自动系统可按 Δm 动态决定循环次数 |
称量精度 | 分析天平,分度值 ≤ 0.1 mg | 推荐 0.1 mg(可升级 0.01 mg 用于微量残渣) |
判定顺序 | 先冷却 → 再称量 → 再比较,顺序不可颠倒 | 人工易出错,自动系统可固化此顺序 |
四、西唐科技ERT系列仪器如何实现《中国药典》恒重凡例
药典恒重凡例要求 | ERT系列实现方式 |
|---|---|
干燥温度按品种设定(通常 105℃) | 程控干燥室 RT~150℃,±0.5℃ |
连续两次差 ≤ 0.3mg 判定恒重 | 自动循环干燥‑冷却‑称量,0.3 mg(可自定义)终止判据 |
冷却至室温、防吸湿 | 专利低湿冷却室(RH<20%),缩短平衡时间 |
使用 ≥0.1 mg 分析天平 | 标配 METTLER TOLEDO 0.1 mg(可选 0.01mg) |
多份平行 + 空白同步 | 12~69 工位并行处理试样与空白 |
全程数据记录 | 软件记录每轮称量值、温差、判定过程,可导出审计追踪 |
✅ 结论表述:
西唐科技ERT系列全自动恒重工作站严格按照《中国药典》四部"恒重"凡例定义(连续两次干燥‑冷却‑称量质量差 ≤ 0.3 mg)设计恒重判定逻辑,可自动执行 ChP 通则 0831(干燥失重)、YBB 00132002(不挥发物)、YBB 00342002(蒸发残渣)中要求的恒重处理流程,替代传统烘箱‑干燥器‑人工称量操作。
五、常见问题(FAQ)
Q1:"0.3mg"是所有项目通用的吗?
A:《中国药典》凡例规定"除另有规定外,恒重指连续两次称量差不超过 0.3mg"。个别品种或专项标准可能规定 0.2mg 或 0.5mg,应以具体品种正文为准。ERT 允许用户在软件中修改恒重允差。
Q2:为什么强调"冷却至室温"而不能热称?
A:天平是在室温下标定的,热样品会引起气流扰动和对流误差,且样品自身会继续失水或吸湿。药典凡例明确要求冷却至室温后再称量,ERT冷却室确保此条件可重复实现。
Q3:药典恒重适用于食品接触材料检测吗?
A:YBB标准(药包材)直接引用药典恒重定义;GB 31604.8(食品接触材料)中"恒重"概念与药典一致(≤0.3mg),因此 ERT 执行 GB 31604.8时同样遵循此判定规则。
Q4:ERT 会自动决定做几轮干燥吗?
A:是的。首次干燥时间可预设(如 120 min),之后系统自动进入"1 h 干燥 → 冷却 → 称量"循环,直到满足恒重判据或达到最大循环上限,全程无需人工干预。
Q5:是否需要空瓶恒重?
A:是的。尤其对蒸发残渣/不挥发物测定,需先确认空皿已达恒重并记录 m₀,再用于加样。ERT 支持"空皿恒重 → 自动标记 → 后续带样恒重自动扣减"全流程。
上一页
上一页
相关新闻
联系我们
广州西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
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道金宝路2-6号A1栋6楼
公司总机:020-86406337
传真号码:020-86406230
邮箱:market@labstone.cn
在线留言
关注我们


